对主动公开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,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: 1、在门诊、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、宣传橱窗、电子屏幕; 2、通过中心网站公开; 3、在服务窗口发放有关资料; 4、设立电子触摸查询装置、查询电话等; 5、建立中心领导接待日。
各类应主动公开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,一般在信息生成后7日内公开;重要信息应及时予以公开;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,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。 中心咨询热线电话:52729595*606 (周一至周五8:00——17:00,国定节假日除外) 传真电话:52724564 通信地址长宁路1700号 邮政编码:2000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