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员同志:
您好!欢迎您来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。
我中心积极参与上海市卫生系统文明单位创建活动,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,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,更好地为广大病员服务,我们坚持奉行“医疗质量让您放心、医疗服务使您满意”的服务宗旨,特重申我中心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有关规定如下:
- 不准收受病家红包;
- 不准在诊疗场所与药品器械推销商洽谈业务;
- 不准收受药械推销商回扣;
- 不开人情处方、人情假条;
- 不准利用职务之便,要求和接受病人或家属为自己办私事;
- 不得在病人名下为自己开药;
- 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、乱涨价;
- 提倡文明用语,善待每一位患者。
欢迎病员同志及家属予以监督,凡发现本中心职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,可向中心办公室举报。同时中心设立监督信箱,欢迎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;对于“服务态度好,医疗技术高”的人或事,欢迎病员给予书面或口头鼓励,但我们谢绝病员赠送锦旗、镜框或牌匾,以节省病员的不必要支出,希望能理解。
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监督电话:52729595*606或13371996136
谢谢合作,祝您早日康复!